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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2 10:48:48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1000  信息来源:黑龙江建筑业协会

黑建协〔2026〕7号

各会员单位、各市(地)建筑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发挥我省建筑业专业人才支撑作用,强化行业技术智库建设,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协会研究决定开展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征集与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施工、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建筑财税与法务以及科研等建筑业全领域专业人才。

二、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二)掌握和熟悉国家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同等效力的职业资格、学术称号,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行业国内外发展动态;  

(五)副高级职称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评审、论证、咨询等工作;

(六)行业特殊人才或对行业有特殊贡献的,经协会秘书处研究通过,可破格申报。

三、推荐单位

(一)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各市(地)建筑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四)有关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建筑财税与法律等方面的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

四、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

(一)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荣誉(业绩)证明形成完整PDF文件连同可编辑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填写《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签章齐全的“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汇总表连同专家申报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协会邮箱。

五、入库与公示

(一)协会对申报专家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入专家库;

(二)协会理事(及以上)单位、AAA级信用评价企业推荐专家优先入库;

(三)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期召开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会议并颁发专家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原第三届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不再延续,专家资格自动废止;本次申报需重新填报申请表,逾期未报名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

(二)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统一规范“专家申请表”有关填选类别与申报数量;

(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璐    18945093541

        于川博    0451-85991782  15045092483

        丛  赫    0451-85991784  18249091875   

邮  箱: hljsjzyxhzlb@163.com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汇智金融企业总部B座1605室

附  件:

1.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2.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pdf